学校应该多久进行一次灭火和紧急疏散演习?
中小学校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根据教育部2014年3月3日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演练是增强人们安全防火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火灾处置过程,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协调能力的活动。增强人员在火灾中的互救自救意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在火灾中的责任。
根据《指南》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制定演练计划,建立演练组织,利用操场、广场设置应急疏散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锁闭或者堵塞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出口和安全门;内开窗的旧窗应改为外开窗或平开窗,首层窗防护栏应符合防火要求,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打开防护栏。
《指南》强调,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从发出疏散信号到所有师生(受伤师生除外)疏散完毕的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以内。演练前,要对师生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和检查。特殊体质的师生(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演练前有发热、腿伤等不适合紧张和跑步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