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外地子女在沈阳上小学需要什么五证?
1.本人在沈阳的居住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
2.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3.全家户口簿,持上述证明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为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出具在沈阳就读证明及相关证明。
4.沈阳工作证明。
5.非初年级学生还应出具原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延伸信息对于“两证不统一、人户分离”的下列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经审核相关手续后,由县教育局安排其就读学校:
(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农村,另一方有本县户口,全家落户本县的,需出示一方在本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结婚证及双方户口。
(二)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本县,在本县有产权的。他们需要在县城开具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
(三)适龄儿童、少年属于辽中县户籍。如果父母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在边远地区工作,父母一方残疾或患重病,需要亲属照顾。如果他们的户口迁到亲戚家,住在亲戚家,需要出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父母的相关材料(父母出国证明、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军官证、残疾证、疾病记录和诊断)。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户籍在本县,但学生本人与父母户口分离,户籍在亲戚家的(出生时落户的除外),一般应以父母“两证”所在地为准入学。
(5)因父母离婚与父母或亲属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社区证明、父母离婚证、监护证明等相关材料。
(6)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本县,但户口与房证不统一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录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明或地税局开具的购房发票)。
辽中区人民政府-辽中县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暂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异地上小学有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