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玉林市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坚持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人民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条禁令”,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二)坚持就近免费测试。按照“划户籍区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招生对象,规范招生程序,确保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辍学责任,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正义。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招生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平。
(4)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推行小班教学。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安排班级,不允许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格规范排课程序,以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施均衡排课。不允许上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新生入学
在该方案中,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玉州区和玉东新区的市属学校和公办学校。其中,玉林市直属学校包括: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玉林师范学院附属初级中学、玉林育才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小学;玉州区城区学校、玉东新区城区学校以其划定范围内公布的名称为准。学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玉州区、玉东新区、玉林高中附属初中、玉林师范学院附属初中、玉林市育才中学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具体由玉州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局、玉林高中附属初中、玉林师范学院附属初中、玉林市育才中学另行下发)。
注册对象
(一)年满6周岁(即201、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城镇户籍,符合政策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城镇适龄儿童条件的小学新生。
小学可能不接收9月1,2015之后出生的孩子。
小学要保证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户口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发现6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入学,街道、社区、学校会督促家长带孩子到学校入学。
(二)初中新生招生目标
具有城镇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在城镇居住条件的202xx小学毕业生。
市教育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学校应当保证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发现小学毕业生未到校报到的,要及时启动“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小学毕业生到校报到。
(三)政策关怀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二)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烈士、国家一、二级英雄和一至四级民警的适龄子女;
(3)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安人员的适龄子女,在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护人员、医学专家的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的适龄子女。
入学对象的排列顺序和要求
在划片范围内,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以下顺序安排录取:(1)A类:抽签学生入学。
1.地段生定义为户籍在指定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在学校范围内服务100%产权,并实际居住。注:(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有相同户籍(以祖父母为首),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相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住宅房屋100%产权的,需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3年以上,户籍及房屋可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房屋必须是实际居住的,未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房屋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申请的依据。(3)以下两种情况不能作为批次招生的依据,由属地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在非直系亲属家中,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100%以下产权的不动产(不动产)证书名下。(4)玉州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局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以下条件落实批次生入学条件:教育资源紧张的区(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案批次生入学条件;教育资源充足的区(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学生批次录取条件。
2.户籍的时间要求。
符合玉林市居住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 7月1(含)。
3.小学原材料审核中应注意的事项
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摇号,接收符合摇号居住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申请。监护人在审核材料时,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核对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的出生证明,下同);(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产权的住宅房屋不动产(不动产)证书。(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审查原件并提交一份副本。
4.初中生的注意事项。
(1)在玉林市有办学许可证的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各区(校)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按小学毕业时核实的户籍地址分配到相应的初中(须符合所在区居住条件)。不需要在网上注册。
(2)玉林市外小学毕业要求回原就读地的学生,请携带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明、学生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中心小学或玉州区教育局教育股(玉东新区教育、文化、 体育旅游局)在7月15前进行审核报名(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带到学校审核报名)。 不需要在网上注册。
(3)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的学生,属于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二)B类: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法定监护人在审核材料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本;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费);3.军官证、相关证件及师以上、县(区)级相应单位证明;4 .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5 .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参加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并取得市级以上医务人员、医学专家证明材料的医护人员。审查原件并提交一份副本。
(3)C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注册条件
(1)随迁子女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才能报名:
持有玉林市公安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供学校到公安部门查验证件期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市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己独立的房产(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下同)和合法出租。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相同。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独立房产且已实际迁入,需要凭独立房产就近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经商或工作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固定租住地申请入学。
2.现场核查材料
符合条件的儿童验证材料(原件审核,存档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本;
(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初中新生免费);
(4)合法住所证明:
C1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完税发票;
C2类: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地址与居住证地址相同)。
(5)经商、工作证明,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合法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并提交一份副本。
3.量化评分
学校对C1和C2人员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础分(50分)
户口本: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本(5分);
法定监护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合法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a .居住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明(15分);b .租赁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和房东房产登记簿(7分)。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小学新生免检,初中新生免检)
业务和工作证明,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 .营业执照(15分);b .法定劳动合同及工资日志(10分)。
(2)加分(10分)
在玉林市经商工作,每年1分,最高分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发时间或就业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缴纳“五险一金”每项1分,该项最高5分。“五险一金”是: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发现家长提供虚假入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把孩子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入院令
A类和B类优先录取,C1类和C2按学位统筹录取。C1班和C2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入学安排程序和时间
(一)小学、初中(B类、C类)网上信息填报时间和方式1。时间:7月27日-7月30日。
2.方法:分地区网上举报,举报地址如下:
不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审核材料的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审查数据和信息
网上申请成功后,小学、初中(A班、B班、C班)新生家长自行打印2021新生个人信息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安排分批到校,新生家长和新生仅一人,于7月31日至8月1日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到申请入学的学校进行原件核实和量化评分。学校工作组将负责审核材料和已上报的信息,负责审核材料的人员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实签名。检查原件并将复印件归档。如果是现场报名,学校审核材料负责人在报名材料上签字后,将适龄儿童报名信息录入申报系统。
8月1后,新生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和学校信息不可修改。
(3)查询新生录取名单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8月20日。
2.方法:按地区登录以下平台进行查询:
(四)领取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1.时间:8月21-8月22日。
2.地点:录取学校。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新生家长只能有一人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的;
2.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注册,而是到其他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被要求转回。
规范转学生转
转学生是指除初年级新生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转学的学生。(一)转让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户口在市外的学生需转回户口。
2.同城(市)内转学:原则上不允许同城(市)内转学(学位紧缺的市区学校到学位空缺的郊区学校转学除外)。
3.其他情形转入: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四级残疾军人、公安烈士、全国一、二级英模和一、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安人员子女,参加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医学专家子女。
(2)转移。
需要转学的学生,在7月31日至8月1日期间,持户口本和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址送达学籍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开学第一周,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严格控制班级规模。那些要转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学生是不允许转的。
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迟入学或申请在家分娩。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办理入户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提出明确意见,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不得延期招生或送货上门。如果招生期推迟,要马上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城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础〔2020〕30号)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工作。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招生工作,具体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2021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2)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待家长咨询,积极帮助家长解疑释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3)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特别是组织招生过程中的不作为,引起群众不满,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各级政府信访或投诉平台或教育部门等存在诸多问题的教育行政部门,被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理,并按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加强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5)细化工作计划。玉州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本区(校)招生工作方案。
(6)做好参考招生工作。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入学需要证件(材料)考试。
新生入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