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晋城市小学招生注意事项

晋城市城区教育局

关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2015

典型,化身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免试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教一[2065 438+04]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山西省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规范中小学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范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就近不测试的原则。

(B)区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招生方式

初级中学

段新生初中学生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审核:凡在2015参加初中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晋城市基础教育处、市区教育局运行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为六年级学生。市区小学组织学生填写《晋城市小学生信息表》。学校和班主任负责审核全市六年级学生的相关材料。

具有城镇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

(1)与现家庭常住户口一致的户口簿(在学校就读一年以上范围内)

(2)学生证

(3)与常住户口家庭住址一致的财产证明。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址一致(户口簿、房产证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移民儿童提供:

(1)市区一年及以上居住证正式文本,暂住房屋租赁合同。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农民工就业证明。

(3)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格式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税依据)。

(4)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注册转学证明。

以上涉及的证件和资料,学校和班主任核实无误后,家长必须认真核对确认。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逐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分类进行详细统计。

2.分配:由城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生于8月17日到原小学领取初中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指定中学报到。具体分配程序是:

(1)持有城镇户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登记,经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2)非市区户籍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参加2012年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吉焦字[2065 438+02]22号),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义务教育,享受优质高中派校政策。证件齐全的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

(三)持有城镇户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其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备案,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学生确需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其监护人应向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个人申请就学, 小学生义务教育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现居住地城镇户籍和房产证,7月31前到晋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按分配。

(4)对市区范围内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市区已购买住房,子女随父母在市区居住并在市区小学就读,并在学校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户籍证明和市区房产证,在原小学注册,各小学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请注册。

(5)具有城镇户籍和学籍的学生,因城市公益建设、旧城改造、村庄改造等原因导致住址发生变更的,学生监护人应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并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跨区域租房的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拆迁证明和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证明。

(2)小学阶段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就读。根据相关政策,农民工子女将保证按时上学。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级规模,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2.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于02年8月12日至03年8月13日到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注册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现居住地户口本

(2)与现常住户口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

(3)儿童预防接种证

3.流动人口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想在城市小学就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2)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计税依据);(3)父母双方均在本辖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他们拿着居住证和临时租房合同的正式文本,两证的地址是一样的。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8月14日至8月15日在居住地小学报名。注册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市区一年以上居住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农民工就业证明。

(3)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规范)、依法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税依据)

(4)儿童预防接种证

4.部分公办小学在其服务范围内招收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后,辖区内非城镇户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的,试行电脑摇号派位,直至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完成。对于未被录取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由市区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第四,保障措施

1.在“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控制市区中小学班额。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55人,保证正常运行。

2.为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市区部分中小学继续实行“联校”模式,联校实行教师互派、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教研活动,有效缓解了市区中小学班额过大的压力。

3.实现计算机协调日照调度。8月24日前,各中小学要通过合理搭配、均衡配置,将本校今年新生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姓名,分组到班,报市区中小学规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属中小学发至17937432@qq.com邮箱,市区中小学发至jyjcjp@163.com邮箱)。8月28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集中时间、地点,在毕业前按男女生比例安排学生,然后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协调,随机排课。班主任现场以班级为代表,现场宣布,现场张贴在学校公告栏,确保9月1日正式开学。为了保证这项措施有效、到位,整个排课过程都是“三公开、三不动”。

“三公开”即现场接受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和纪检整改部门的监督;当场公开宣布学生名册;现场公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花名册。

“三不动”即公布后不得更改班级花名册和教师花名册;未报到上课的学生,入班时不得换班。校际学生在安排好班级后不允许更改。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相关学校的学位情况决定,并报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班级花名册一式三份,教育局审核备案一份,纪检部门和学校各一份。它是密封保存的,任何人都无法更改。安排好班级后,市、区教育局和国务院纠风办将对阳光组织进行暗访,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的十二项规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其服务区域内的学生,严禁学校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各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招生;严禁学校签订合同提前招生;严格实行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违规自主招生、造成班额超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凭借职权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1.2015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事宜,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决;泽州县适龄学生入学,属灵街社区和保障房社区的,由泽州县教育局协调解决。

2.根据教育部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要求,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时,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龄进行管理。不符合规定入学年龄的,自动排除在系统之外。

3.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原则上应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与实际现常住户口和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监护人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必须督促适龄儿童在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时限内按时入学。因个人原因,超过报名时限者不再受理。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我校教师子女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