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学入学要求
1.杭州市区(简称“市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3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需要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包括:
(1)在杭就读的归侨子女、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随行港澳台侨子女(含港澳台学生)、持《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杰出专家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引进杭州的企业家子女、人才子女;
(2)工作地点为杭州回归、浙商子女引进;
(3)父母在我国境外机构工作或被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都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看管,需要市区亲戚照顾或者在杭州的学生寄养;
(四)驻城镇士兵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海岛的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