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小学生的音乐表现力

在以往的音乐教学中,经常会发生低年级学生喜欢在音乐活动中表演的情况,但他们往往给人“没有表演”的感觉,即动作单调,表情单一,缺乏表演意识,没有表现力,更不用说感染观众了。原因是:有心理方面的,比如在大家面前表演的时候很慌张,胆怯放不下;有概念感,比如怕表现不好别人会笑;也许更多的是知识和能力的问题,比如对作品不了解,没有感觉,或者没有很好的表现技巧。

在音乐活动中,如何帮助学生克服上述心理和能力障碍,培养学生在综合艺术表演活动中的自信歌唱和情感参与,开发学生的表演潜能乃至创作潜能?我觉得可以结合老师的示范和启发,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感受来表达音乐内容。在整个音乐教育过程中,教师的示范对学生来说是一种直观的、感性的认知活动。但更重要的是学生自己的音乐实践活动,让感性认识转化为内心的冲动,提升为理性的本能,让学生在活动中享受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熏陶。我们知道,音乐表现力的形成和发展绝对依赖于音乐实践。练习是音乐表现形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根据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条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增强学生的音乐表达意识,提高学生的音乐表达能力。

首先,背歌词。

在学习唱歌词的过程中,背歌词对学生来说是一项更具体、更容易掌握的技能。在这里,汉语中“读书”的因素可以渗透到音乐中。在这个环节中,可以先让学生自己读,他们往往会枯燥无味地读过去。然后老师用饱满的情感、富有感染力的声音和表情、姿势“朗诵”,使之在学生头脑中形成鲜明的对比,引起感染和* * *歌唱,从而激起学生对作品的浓厚兴趣和学习、表达的欲望。之后可以适当安排一段朗诵表演时间,让学生(尤其是平时不擅长表演的学生)有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朗诵表演天赋。这样,学生可以通过动情地背诵歌词来感受歌曲的意境,所以在学习演唱歌曲时,学生自然而然地用自己的歌曲来揭示作品中所蕴含的美。

第二,唱歌。

唱歌是学生最容易接受和愿意的表现形式。如何让学生在“唱歌”中受到美的熏陶,进而得到心灵的滋养,提高表现力?据观察,很多同学会唱得不自然,甚至有时会要求“不要唱”,但也有同学还是会直着脖子,闭着眼睛“喊”。最后,他不知道自己喊了什么,唱了什么。还有一个和尚念经没有表情,毫无生气的“念经”。原因是他们对作品不了解,没有感情。对此,教师首先要从体态、气息、发声方法等方面纠正不良的歌唱习惯。其次,还要求教师生动形象地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让学生感受和理解作品。从而产生表达作品的欲望。在此基础上,教师为学生创设一定的情境,启发学生亲身感受和理解作品的美,用歌曲表达对作品的感受。

第三,创作。

小学生的音乐创作是一种发散性思维活动。在音乐教学中,处处都有充分发挥学生创造力的机会。要启发学生创造性地进行艺术表现,不能被“标准答案”束缚。如果这样,学生对作品的表现就会僵化。(1)

写歌词:根据歌曲的旋律,在老师的示范指导下,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历写出新的歌词,唱出来给大家欣赏。比如《好朋友》这首歌,学生通过回忆和好朋友在一起的快乐场景,创作出很多不同的歌词,比如“一起拍球,一起微笑”“一起秋游真的很好玩”。。。。。。学生们唱这些歌词的时候,脸上自然流露出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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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动作的创作:在活动中,学生往往根据音乐内容或形象,做出简单一致的动作。为了让同学们的动作更加丰富、生动、富有表现力,我在活动中肯定了同学们不成熟、不完善的不同动作,通过对比选出优美的动作引导同学们一起表演。

第四,文艺演出。

在“六一”、“元旦”等节日庆祝活动和少先队活动中,一般都要进行娱乐表演。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在节目排练的过程中,学生的音乐表现力也可以通过与同龄人的合作得到锻炼和提升。

当然,所有这些音乐练习活动,老师都要让学生自己参与点评。在评论中,学生是平等的、坦诚的、和谐的、自由的,一些之前不太理解的概念在评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知道谁表现好,在哪里;谁表现不好,有什么区别。这样才能取长补短,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学生音乐表现力的过程,也是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过程。这对推进素质教育,适应当前教育发展趋势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