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1.满龄原则。2022年进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31,2065438年8月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中,主城区(指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雨花区、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家庭一致性原则。“分片招生”是指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拥有户籍,户籍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的相关要求,即户籍和住址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必须是住宅)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各学校的学位调整安排入学。县(市、区)教育局要综合考虑户籍、住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种情况的调整顺序,形成一套相对科学的招生分配具体办法。
4.稳定住所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原则上每个地址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安排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按照招生区域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建立相关档案。* * *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青春期父母* * *房产除外)。
5.人性化的原则。父母是独生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家定居,常年共同生活,无户籍迁移史的,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的财产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与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家户一致”情形的,可按招生地区就近入学。有户籍且在主城区无住房的家庭单独租住且实际居住在非户籍区,租住的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进行登记。他们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的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