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小学学区划分

法律分析:1。如教师附属小学:如城街道外城河为界,外城河以内区域为附属小学教学区;2.安定小学:如太和河以南、外城河与海洋路以东、福寿路以北、汝城街与陈侗镇交界处以西的区域;3.如城市实验小学:如太和河以南、外城河以西、海阳路以西、宁海路以北、华师路以东的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