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乐团的构成,功能,组织的详细介绍在哪里?

一、右1。参加正常活动的权利。

2.团体内乐器免费使用。

3.监督老师和组长的工作。

4.享有团体中所有荣誉的权利。

二、义务1,按时参加正常训练,不得无故缺席。

2.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3.服从组长的工作分配。

4.遵守乐团的规章制度。

5.参加乐团校内外的各种演出和其他活动。

6.维护乐团的声誉。

7.照顾好组里的一切。

第五章乐队的组织和职能

一.机构设置

1.铜管乐团应设立责任委员会,为乐团领导组织决策机构。

2.根据需要和职能,乐团设队长一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两名。

3.管弦乐队的队长和部长们组成了责任委员会。

二。各种机构的职能

队长:负责日常训练的管理和各项任务的决策。

办公室:负责复印小组内需要的资料和乐谱,定期调查小组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老师汇报。同时负责团内乐器和服装的管理,负责团内所需物品的采购和资金流的记录。

组织部:负责每日点名并做好记录,要求每月汇总本月选手出勤情况。负责小组成员的考核。学年结束时,将对优秀选手进行评判。不定期的在小组里搞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小组里的生活。

宣传部:负责宣传乐团的发展,乐团新成员的招募和委员会的公告。并负责及时通知学员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六章机构人员的选任和解聘办法

乐团中的长级以上干部由老师和上一个界别的领队提名,试用期满后由团委和指导老师聘任。各部门的干事在组员中产生,通过自荐面试选拔,最后由组长任命。

团内干部受到医院处分或严重失职的,经委员会讨论,经老师批准,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