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夏店小学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教学区范围。
1.徐州二中:东至老黄河、坝子街,南至淮海东路,西至中山北路,北至陇海铁路。
2.徐州高级中学:东至老黄河,南至溢洪道,西至彭城路、步行街、运东二道街,北至淮海东路。
3.徐州五中:东至中山路,南至苏堤南路、明珠路、淮海西路,西至苏堤北路、矿山东路、梅剑路,北至黄河故道、工程机械厂南墙。以十三中为教学区,教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可在五中、十三中之间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4.徐州八中:彭城路、步行街、运东二道街以东,溢洪道以南,中山南路以西,淮海东路以北。
5.徐州十中:东至金浦铁路、坝子街,南至陇海铁路、闸口东街,西至梅岗路、中山北路,北至二环北路、梅岗路。
6.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东至中山路,南至苏堤南路、明珠路、淮海西路,西至苏堤北路、矿山东路、梅剑路,北至黄河故道、工程机械厂南墙。以五中为教学区,该教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在五中和十三中之间选择,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7.徐州市王杰中学:东至云龙区界、东三环,南至老黄河、东风路、部队污水沟,西至津浦铁路,北至象山路、云龙区界。
8.徐州二十二中:东至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南至老黄河、建筑机械厂南墙、淮海西路,西至三环西路、二环西路,北至九里山。
9.徐州科技中学:东至老黄河,南至泉山区边界,西至湖东路、金山南路,北至溢洪道;居住在铜山新区并持有城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10.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东至二环西路,南至湖中路、竹山西路,西至泉山区,北至矿山路。
11.徐州市西苑中学:东至二环西路,南至矿山路,西至泉山区,北至老黄河。
12.徐州三十二中:东至大庆路、夏店南路、夏店北路、铁路29宿舍东墙,南至夏店路、白云路、金浦东路,西至金浦铁路西线,北至铁路29宿舍北墙。
13.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东至津浦铁路,南至建国东路,西至老黄河、坝子街,北至闸口东街。
14.徐州三十四中: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员工子女;在居住在金山南路以东、金山东路以南、解放南路以西、泉山区界以北地区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招聘非管道二公司子女的学生20名。
15.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东至津浦铁路,南至老黄河,西至老黄河,北至建国东路。
16.徐州三十六中:招收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员工子女;在北京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南、新新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区域,在居住在铜山新区且持有城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聘20名非管道公司子女的学生。
17.徐州三十七中:东至梅剑路、苏堤南路、湖东路、金山南路,南至泉山区界,西至二环西路、湖中路、竹山西路,北至淮海西路、明珠路;二十二中教学区的矿业集团职工子女。
18.东园中学(三中附属初中):东至东方明珠小区东墙,南至郭庄路,西至东三环,北至民一园北门前大道;铁路向敏花园。但鉴于东园中学的规模和接收能力,今年仍沿用去年的招生范围。
▲学生教学区域确认
(1)学生及其家长的户籍、房产证、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教学区域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与父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三者一致的,按照其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教学面积。
(二)为保证城镇小学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相当于第1条,学生的教学面积根据相关房产证确定。相关初中应将学生视为教学区学生,接受其入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市区居住,另一方父母户籍不在市区。学生的教学区域由父母一方居住在市区的房产证确定。
2.学生户籍随爷爷奶奶在教学区常住。父母均为不在市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和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学生的教学区域由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
3.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与爷爷奶奶相同,父母双方均无住房,且实际一直居住在招生学校的教学区内,从未搬家。学生的教学区域由爷爷奶奶的房产证决定。
4.学生父母离异的,以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户籍(以法院判决为准)确定学生的教学区域。
(三)教学区审批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户籍和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以父母房产证确定教学区;有多处房产的,按房产确定教学面积。
2.非货币拆迁购买房屋的,拆迁协议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教学区;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协议确定新购买房产的教学面积;搬迁安置的,重新确定其教学安置面积。
3.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属于城镇空巢家庭,无产权住房。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名额,安排就近指定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