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小学学费
2023年春季,我市城乡公办学校和过去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和作业费。学生只需要支付少量的志愿服务费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费标准与本市户籍学生相同。面向学生的教育类出版物《中小学语文示范阅读文库(人教版)》及教辅材料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有关文件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为省级示范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具体收费标准见《2023年春季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表》附件1。公办普通高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和教材费。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收费规定[2021]965号)执行,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审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见2023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表附件2。实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含中专)收费标准另行下发,对经公办职业学校(中专)和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职业学校(中专)全日制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继续免收学费。
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问题,杜绝乱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滥收费用,不得以“保上线”、“保录取”、“保证书”、“保就业”等名义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名义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