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社区和家庭的关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总规中提出:“幼儿园应当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组织实施中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伙伴,应当按照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积极支持和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充分利用社区的自然环境和教育资源,拓展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空间。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是儿童发展中最具影响力和最直接的微环境。

作为儿童最早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儿童的发展起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因此,儿童教育必须从儿童在这种特定环境中所经历的活动、角色和人际关系出发,协调相关社会群体的力量,促进儿童的发展。

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各有优势,而且互不可替代。只要幼儿园和家庭发挥各自的优势,就能充分利用这些现有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