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小学校长脱女生裤子拍照是怎么回事?

据广西电视台早前报道,河集镇平桥村五年级小学生贾加(化名)3月17日下午放学回家,家人发现孩子情绪不对劲。

佳佳告诉妈妈,校长把她叫到办公室,脱了她的裤子,用手机给她拍了一张照片,把她放在床上。家人立即检查了贾加。幸运的是,贾加没有伤得更重。

说,那天中午1,她和同学来到学校,准备把父母签字的收条交给校长兼语文老师张校长。交了收据后,张校长让同学们先回教室,被他带到了教师休息室。

在电视画面中,回忆说,张校长的休息室里有几张床。她说:“我们坐在床上,他告诉我,我的脚还疼。我说不疼。那天和同学玩的时候不小心把脚崴了。他说他可以教我魔法,然后他走到门口四下看看,锁上门,叫我站起来,叫我放松,不要紧张,叫我转身,不要动。

贾加说:“我说我不能闭上眼睛,所以我起床穿上裤子。当时我看到他裤子拉链开着,就说我要去写作业了。老师说我可以抱抱,我说我不会抱。然后他打开了门,于是我穿上了鞋子。他说今天发生的事情就当没发生,不要告诉任何人,然后我就出去了。”

事件发生后,贾加说她有点害怕去学校,因为她“害怕见校长”。

家长愤怒投诉,校长承认猥亵。

据广西电视台报道,为了给孩子们一个说法,贾加的叔叔迅速向平桥小学的上级部门河集镇中心学校反映了情况。

3月20日,的叔叔陈老师和中心校校领导来到平桥村,与村干部一起询问了张校长的情况,并在谈话记录中做了询问记录。最后,张校长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这次在《谈话记录》中,当人们问及为什么要脱学生的裤子拍照时,张校长称之为“有人出卖”。

3月25日,宾阳官方发布情况通报,对张某某作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官方:开除校长党籍,撤销教师资格。

通报称,2017年3月20日14时左右,宾阳县公安局、集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3月17日中午,集集镇平桥小学一女学生被该校校长张某某猥亵,请民警处理。

接警后,何集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于当日14: 30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现初步查明,2017年3月7日13时左右,张某某独自将平桥学校一名女学生带到三楼教室休息室进行猥亵。3月23日,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河集镇中心学校也于同日免去其河集镇平桥学校校长职务。

事件发生后,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县纪委、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3月25日,宾阳县相关部门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张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