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有效实现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目标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所期望的结果和标准。它具有导向、调节、激励和评价的功能。我认为音乐教学目标的确立和表达是每个音乐教师在教学设计中的独立行为,必须根据音乐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目标。没有必要过分追求统一;因为音乐教学本身就是艺术,而艺术需要个性。没有个性,就无法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更谈不上创新发展。音乐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践应该是三个维度的整合,应该形成有机的联系。因此,新课程标准指出要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注重过程和方法的教学体现。三维目标各有规律,要统一到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去,要注意。比如《太阳出来了,喜气洋洋》这一课,有两个教学目标的设计表达。第一个是:1。通过学习唱歌,学生可以用高亢而富有弹性的声音唱歌。2.组织学生为歌曲选择节奏合奏的形式,提高学习兴趣,加深音乐体验。3.通过组织学生即兴创作音乐剧来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第二种:1,情感态度目标:分析了解作品的形成环境,感受民谣的魅力,喜欢这些民谣。2.过程和方法:愿意参加团体活动,尝试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音乐作品。3.知识技能目标:了解四川民歌的特点和传统民乐的相关知识。可见同一个题材的设计表达是完全不同的。第一是从老师的角度,第二是从学生的角度;第一个是知识目标,第二个是过程和方法。第二个三个维度的结合体现了新课程的要求。第一种属于传统的音乐教学目标,强调* * *过于追求标准化和规范化。目前,我们的音乐新课程首先着眼于“新”字。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音乐教学目标的设计和表达必然是辉煌的、崭新的。因此,作为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的设计中,一定要“以学生为本”,从实际出发,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以“音乐为本”为基础,牢牢把握音乐要素,深化音乐审美,运用音乐语言手段促进音乐教学,科学整合教学目标。我相信,在新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在师生情感交融中,我们一定能够愉快地完成音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