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的历史演变

芙蓉区是长沙古城的一部分。长沙地名在《战国策》中已有记载。长沙说县始于秦。秦始皇统一中国,设36郡,包括长沙郡;吴锐被封为长沙王,传了五代,统治湘县(今长沙);长沙的防御工事始于吴锐。

西汉建立长沙,湘县改为临湘。汉景帝元年(公元前156),第十子刘发被封为长沙王,修建了司母台。后人称之为国王台,遗址至今犹存。东汉改长沙为长沙郡。三国时期,长沙县属于吴国。西晋设襄州,治临湘(长沙),治长沙等郡。南朝改临湘为襄州,隋改襄州为潭州,临湘为长沙县,长沙县名由此开始。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潭州被废,设界沙县,唐代又为潭州。唐玄宗天宝年间,改为长沙县。五代时,侯亮封马殷为楚王,建都长沙。改长沙为府,是长沙以府命名的开始。楚王六度驾崩而死;马王庙已经建好了(遗址在现在的秀叶小学),马王街就在旁边。

宋初恢复潭州长沙郡,属镜湖南路,辖潭州(长沙)。华杉县建立于宋末。袁位于湖广行省湖南路宣威部,领九路三州,长沙属潭州路(次日),管辖长沙。明省,为湖广布署司,长沙为府(范·)。朱元璋的儿子朱子是檀王,建了檀宫,八层后死了。东牌楼、李端街、八角亭、走马楼和紫晶街都在王宓府内。康熙三年(1664),设湖南省,以湖南为省,长沙为都。长沙属道,治长沙,称府。长沙县和华杉县隶属于长沙专区。省、省、地、县都在同一个城市。长沙政府辖长治路,紧邻府正街和府东街;长沙县部设联盛街(今西区),华杉县部设鸡公坡,旁边是县政街(今南区)。

长沙东起兴田,大观园,施乐私巷,西吉园,万青街,万福街,万寿街,皇仓街,樊城大堤,罗鹏桥(大致今天的五一西路),北属长沙县,南属华杉县。东区横跨两县,分属长沙县下铺、中铺和12铺、14铺。杨家山地区属于华杉宜都,瓦屋街道和姚家巷地区属于明道省会长沙县。民国元年(1912),废府并县,华杉并入长沙县,位于长治路府旧址。

民国三年(1914),改常宝路为湘江路,辖长沙。民国九年(1920),长沙县设长沙市政厅,管理市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市政组织法》,组织地方自治。同年10月1日,长沙市政府成立。这个城市被分成四个区。城东是第一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设立区公所,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民国二十六年(1937),城区扩大,郊区设文艺、回春、金盆、岳麓四个乡。市内四区改为八镇。第一师分南阳镇(南阳街)和段律所(八角亭)。

民国二十七年(1938)十一月,日军入侵湘北,当局进行了焦土抗战。11月12日夜,军警焚城,市区成为一片火海,史称“闻喜大火”。闹市区一片废墟,东区80%的房屋被毁,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撤销市政府,地区行政归长沙县管辖。同年11月20日,成立长沙临时消防救灾委员会,处理善后事宜,恢复城南、城北两镇,东部划入城南镇。

民国三十年(1941),长沙县政府将城南、城北两镇改为东、南、西、北四镇。31年,镇改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日军入侵长沙,成立日伪政府和“维新会”;民国三十四年(1945)二月,日伪镇公所成立。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收复长沙。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长沙市政府派员接管日伪军东镇办事处,设立长沙市政府东区办事处。

1949年8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长沙和平解放。8月24日,毛更平受市政府委派,接任东区办公室;原区长曹办理了交接,所有人员、武器、物资、档案都做了记录并签字。前区所有区长、副区长班子有65,438+0,四个干事、四个区长,九个常宝,九个保队、保丁,还有文件、档案。自卫大队直属中队交出16步枪和2挺机枪,原国民党在东区的统治宣告结束。

1949 10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同日,东区人民区公所诞生;为市政府机关,为处级,毛耿平为第一任区长。1951 9月25日,召开城东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城东区人民政府,升格为一级政权。6月1955,区人民政府变更为区人民委员会;1960年4月,天心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成立,与区人民委员会台湾事务处合作;1961 9月,天心阁人民公社撤销,恢复区人民委员会;5月1966文革开始后,区人民委员会就瘫痪了。1968,16年9月,由左翼部队代表、解放军干部和群众组成三位一体的领导小组,成立了东部革命委员会。1980年5月,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东区人民政府,同时撤销东区革命委员会。1984年4月和1987年3月,先后召开了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

芙蓉区人民政府驻地变更:蔡东路三宝学校(陈家祠堂)8月1949;6月10顺兴桥10号迁至鲁青峰;次年9月,兴田50号搬家;1951 9月搬至青石井23号,1954搬至赵家坪1号;1955年6月迁至刘正街1号;1960年4月迁至韭菜园68号,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