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记过的处分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小学生的处分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2.对初中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3.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观、开除学籍;4.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拘留、开除学籍、开除学籍。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种类的处罚。学校应当在处分决定通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受处分学生及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情节和后果特别轻微;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违反纪律的;4.立功表现的;5、因检查深刻,学校和受害方理解,并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受害方提出减轻或免除处分的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罚: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2.对检举人、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3.违纪后向组织隐瞒,故意作伪证的;4、胁迫、贿赂、欺骗和教唆他人违反纪律的;5.屡教不改或屡教不改的;6.多次违纪的主谋或在多次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7.违反本规定与校外人员串通。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一学期内无正当理由累计旷课30课时以上(含30课时)、寄宿学校学生夜间在外住宿且行为恶劣的;
2.考试作弊;
3.在校内外反复抽烟喝酒不听劝告;
4.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物品,造成重大损失的;
5、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
6.盗窃或者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
7.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或者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参考资料:
青岛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处分: (一)警告;(2)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