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23年婴幼儿促进最新政策
招生目标
小学一年级:6周岁以上适龄儿童(31,2017年8月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原则
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免试录取,与公办学校同步信息注册、同步考试、同步录取、同步注册。民办学校在海口招生,招收具有海口户籍或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根据其报名情况招收新生。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
录取方法
政策导向直接行动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义务兵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工适龄子女。
直接上初中。符合民办一致学校录取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接升入初中。
随机分配。当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录取新生全部录取;当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
注册程序和时间表
7月26日1至7月28日12在线申请学位。
申请就读本市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7月24日前,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工适龄子女和初中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招生平台审核录取,并报教育局备案。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政策直招和对口直招初中后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家长可参考剩余招生计划,在报名平台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录取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0。
7月28日至8月3日,学校对录取信息进行审核。市、区教育局将对符合直招政策的学生、直初中和符合录取条件且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进行分批直接派位,并向社会公布需要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的学校名单。
8月4日至8月10,学校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报名系统在8月12日前自动退回本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家长也可以申请有空余学位的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