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市南区,住在市北区长沙路。青岛长沙路小学怎么走?

1.户口在市南区,住在市北区长沙路,不能在青岛市市北区长沙路小学就读。

2.《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北教发[2065 438+06]14号)规定:

小学入学年龄和条件: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7-9岁。

(2)公办小学新生全部就近入学。具有市北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同时持两种证件进行登记。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为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居住的子女出具的户口簿(卡),房屋产权证明(100%产权)、房屋账单或其他与户籍情况一致的房屋产权人的有效证件。此外,家长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登记材料。

(三)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的管理办法》(市北区教育局[2014]17号),市北区教育局将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就读。

1.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时间和要求。在市北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2065438年4月28日+2006年5月27日)登录市北区教育信息网上的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或通过手机APP登录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二维码扫描)采集入学信息。

2.材料审查的时间和地点。7月4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 30-5: 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小学6月9日张贴的招生简章,确认学校不是分班学校。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分配到学校。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用人单位审核打印的《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和非城镇户籍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或有纳税证明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居住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经房屋交易中心核实并打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市北区自有住宅的产权证(100%产权);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居住证》一年以上;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亲或母亲及儿子、女儿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