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生活(社会)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品德生活(社会)》作为一门新的小学综合课程,力图体现以下基本理念:1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道德修养回归生活,小学低年级道德课与生活融为一体;在中高年级,将“品德与社会”课程与《品德与社会》课程综合设置。这是一项重大的课程改革举措,这一举措的主要意义在于,课程的整合将为小学生开辟一条通向生活的通道,使他们在生活的内在联系中实现全面发展,特别有利于他们的道德和社会性发展。道德存在于人的一生,不会有脱离生活的道德。人们提高和促进社会道德是为了生活(社会生活),培养和发展个人道德,而不是为了道德。同样,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也只能通过自己的生活来提高和发展。脱离生活的道德和品德会使这种道德变得抽象和客观,脱离生活培养人的品德也会使这种培养失去意义、形式化、无效化,因为它失去了生活的支撑和生命的确证。总之,品德的培养应该遵循一种生活逻辑,而不是纯粹的规训逻辑。道德课与生活课的融合,道德课与社会课的融合,意味着人类道德与人类生活(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因为生活本身就是综合的,综合课程的设置就是让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找到一条通向生活(社会生活)的道路。《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以儿童生活的健康安全生活、快乐积极生活、负责关爱生活、创造性生活四个方面为基本框架,确定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以我在成长、我在家庭、我在学校、我在家乡(社区)、我来自中国、我在走向世界六个主题为基础,即目标和内容标准按照儿童拓展生活领域的课程框架确定。课程设计力求融合各种教育。“道德与生活”是道德教育、生活教育、社会文化和科学教育的有机结合;“道德与社会”是道德、行为准则、法制、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国情、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的有机结合。第二,关注孩子的现实生活教育。回归生活,重视生活的教育价值,尤其是儿童正在进行的现实生活。这也是两个课程标准所追求的一个基本理念。孩子有自己不同于成人的生活需求和特点。没有这样的需求和特点,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关注孩子的现实生活,教育才能有效,才能有针对性。我们认为关注孩子的现实生活是必要的教育手段,但这不是这种关注的根源。这种关注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学校教育不可否认应该为学生未来的生活做准备;另一方面,我们的教育和课程应该更加关注和重视如何改善和促进儿童正在进行的生活。通过本课程的实施,我们努力让孩子们学会建立一个健康、积极、快乐、负责、有爱心、有创造力和聪明的生活。《标准》在课程理念、目标、内容等方面呈现的课程文化是一种儿童文化,充满童心、童趣,是儿童所喜欢和需要的。他们努力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世界,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我们倡导的课程生活是快乐、积极、有意义的生活,要促进他们在这种生活中发展,发展他们的生活。我们对儿童现实生活的关注,不排除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做准备,但我们认为,没有今天的儿童,对明天的追求就会失败,我们不能为了明天而牺牲今天。课程以儿童的真实生活为基础,但不是学生生活的简单复制。课程的教育意义在于高于生活,设置的内容是孩子生活的磨炼。重视现实生活体验,并不意味着排斥间接体验和知识学习。人要活下去,不排除间接经验的获得。标准还仔细考虑了孩子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第三,积极引导儿童发展,以儿童自己的生活为课程依据,这在课程的指导思想上体现了对儿童的尊重。尊重儿童不仅是有效教育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基本的教育观。但是,尊重孩子,绝不是放任自流。作为发展中的人,儿童对教育和指导有自己的需求。教育工作者在引导孩子方面负有道德责任,尊重孩子本身就必须包括引导孩子。因为孩子只有在教育的引导下才能发展和提高,才能让自己的价值不断提升。开设课程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儿童与自然、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我等的关系。参与这一过程需要得到正确的引导,以实现对自然的理解、对社会的准确认识和对自我的合理把握。他们的情绪和态度,行为和习惯,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需要按照一定的目标积极引导。特别强调课程在德育中的导向作用。道德教育是一种价值观教育。在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我们要引导孩子在多元化的价值观中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绝不是“什么都做”“什么都允许”的片面相对主义。这门课程追求的不仅是针对性和有效性,更是明确的方向。我们认为,积极正确的价值引导必须建立在对当今社会个体发展需求的理解基础上,同时必须建立在对当今儿童内心世界存在的期望和愿望的关注基础上。只有这样的引导才是正确有效的。课程力求在积极引导与尊重儿童内在结合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具有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德育之路。它既摒弃了传统教育不尊重儿童、不从儿童实际出发强行灌输和机械行为约束的做法,也从不走当代西方道德教育中存在的消极价值导向,要求教育者在价值教育中走价值中立的价值相对主义道路。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训练的内在统一现在的学生都是有完整人生表现的人。面对他们所参与的生活世界,他们的生活表现既包括认知,也包括情感、意志和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所有这些因素总是在相互作用中发生,同时作用于生活。当孩子在生活中遇到一件事或一个人时,他不仅仅是在感知认知: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样的人?同时也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有了这个,相应的感情,态度,然后某些行为就会萌芽。但在以往的课程中,往往把人的心理因素割裂开来,或者片面强调认知,割裂了它与情绪、态度的联系。在课程教学中,只有认知,没有体验。或者片面强调行为习惯的形成,割裂了它们与某些认知和情感倾向的关系。本应具有完整人生表现和心理结构的人,往往被人为肢解,学生作为一个人,未能完全进入课程学习过程。当然,学习的结果不可能是整个人的发展。课程呈现给学生的世界也是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二元对立的世界。新课标力求使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完整的生命输入过程,一个完整的心理结构参与过程。学习的过程不仅要经历认知上的挑战,获得智力上的满足,还要在情感和心灵的充盈中获得精神上的体验。学习的结果不仅是知识的获得,更是认知水平的提高。就这门课程的性质而言,它特别注重正确态度、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形成,让他们不仅学会做人,而且学会做事,在做事中学会做人,在做人的关怀下学会做事。5.在倡导自主探究学习的过程中设计的大量活动或主题,都需要孩子作为主体参与,要“用手用脑”去做,去探究,去得出结论。学习过程是儿童通过参与调查、实验、探索、讨论、服务、辨别、创造和表达等多种方式来感受、体验、领悟和表达自己的过程。根据标准的要求,理想的教材应该是一种能与学习者“对话”的文本,应该把学生的生活世界、直接经验和感性经验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源。提倡自主探究式学习并不排斥接受式学习。两种学习方式应该相互渗透,面对不同的教学主题做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