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纪律教育规则

中小学纪律教育的规则如下:

为了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和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通过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介绍如下: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教育部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最基本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训练,督促其从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集体观、道德观、法制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小学的修订内容如下:

尊重国旗国徽,唱国歌,升降国旗,唱国歌时起立,脱帽,向少先队员敬礼。尊重父母,关心父母的健康,主动为家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听从父母长辈的指示,出门或回家主动打招呼。

尊重老师,见面打招呼,主动打招呼,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们相处融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要欺负弱小,嘲笑或戏弄别人。尊重残疾人。尊重别人的民族习惯。

中学的修订内容如下:

维护国家荣誉,尊重国旗国徽,奏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起立,脱帽,向少先队员敬礼。着装整洁,简约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注意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要文明,不骂人,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珍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