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教育系统选调51中小学教师。
一、声调选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调岗调地
这次公开选拔**51名市区学校教师。其中,高中教师16人,初中教师16人,小学教师19人(具体职位和名额见附件1)。
遴选职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将选调岗位数减少到规定比例,减少的岗位数可调剂到其他岗位。
第三,转让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转让的范围和对象
1,高中岗位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超编单位或学科的在职在职教师。
2、初中岗位的范围和对象。
(1)全区部分初中(杜丹九年一贯制学校、石慧九年一贯制学校、龙溪中学、古伦中学、双龙中学、职教中心、新市镇中学、大红河中学、纪昀镇中学、长寿湖中学、龙河镇中学、古伦镇中学、巴克镇中学、颜佳街中学)的编外学科正在编制中。
(2)全区教育系统编外单位或学科的在职小学教师。
3、小学岗位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的小学在职教师都是超编单位或者超编学科。
4.尚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正在受刑事处罚期间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属于移送范围。
(B)选择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身份并有3年及以上教龄(截止日期2065438+2002年8月1)。
5.所学专业必须与所选岗位相同或相近,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40周岁以下(8月1972日及以后出生);
7.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高中调剂岗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四、选择和调整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调入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7月25日2012(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 30-5: 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4.申请材料:
(1)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1份复印件。
(2)持教育管理中心和直属学校(单位)签署的“情况属实,本人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
“应聘职位”一栏应填写“高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
(4)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登记,但必须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区教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交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采取封闭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02年8月(星期三)上午9:00-11。
考试地点:长寿中学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加分。
(1)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宏图镇程坨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万顺镇白鹤林小学、万顺镇文泰希望小学、古澜镇大坝小学、石岩镇义和小学、龙河镇乐文小学、云台镇乔巴小学、海棠镇明金色希望小学、海棠镇建生小学、海棠镇清泉小学、纪昀镇龙飞小学、纪昀镇龙飞九年制学校、黄阁九年制学校、石慧九年制学校连续工作满10年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
(2)区(县)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笔试成绩加3分;
(3)区(县)委、区(县)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笔试成绩加5分。
每位考生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面试(100分)
面试主要以讲座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2:1的比例,根据同一选调单位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成绩并列,则平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评估
1,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同一遴选单位同一职位的遴选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最后面试成绩并列的,也确定为考核对象。
2.对被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长寿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将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确认后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报考同一调入单位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宣传
考核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在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5)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调入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选调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明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章由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0661621(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023-40244495(长寿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