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5个班275名学生。
第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为2010 9月1(含)后,2011 8月31(含)前出生。
第三,招生对象
(1)教学区域
户籍和房产证在程响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程响龙桥街道兴安社区莆田学院中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6 12 31(含)。
(二)政策关怀对象
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荔城区、城厢区2017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31号)中的政策照顾,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香港、澳门、外国人和华侨的适龄儿童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在2016 12 31之前在龙桥居委会登记。
2.父母为港澳台、外籍、华侨的,应在2016 12 31之前在龙桥街坊买房。
第四,剩余学位分配工作。
(一)分配对象:
1.龙桥居委会户籍2017 1(含)后的适龄儿童。
2.2017 1(含)后具有龙桥居委会户籍或父母为境外户籍并在龙桥居委会购房的港澳台、外籍、华侨适龄子女。
(2)剩余学位公示时间:2065438+2007年7月26日。
(3)分配时间:2065 438+2007年7月27日。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6月15至7月15。
2.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不及物动词材料认证的时间和方法
(1)认证时间:7月20日-21。
(2)认证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注册成功后,按照材料认证的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材料,后果自负。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和户主的父亲(母亲)持有该区户籍和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和父亲(母亲)和户主的爷爷奶奶持有该区户籍(必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辖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册),其本人或父母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产权人为其父亲或母亲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需提供上述户口本、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港、澳籍、外籍、华侨适龄子女,应向监护人、适龄子女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其年龄的证件、父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未取得学位者,由市教育局解决。
七、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龚
副组长:郑金标、黄小玲、黄瑞军。
成员:唐金建、朱、郑爱珠、、庄俊民、崔玉兰、朱、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