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初等教育兴起的背景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华民国。国家制度变了,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教育也要适应这种变化。1912年2月,蔡元培发文批判晚清以“忠君”、“尊孔”为核心的教育宗旨,提出民国教育应以军国民教育、功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育“五育”为教育方针,并论述了“五育”的关系和意义。

民国初年的小学科学课程改革(简称1912—1922)是在清末格致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继承了更多的元素。随着教育目的的变化,特别是实用主义教育思潮的影响和新文化运动对科学内涵与价值的探讨,民初小学科学课程的理念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教科书的研究、编写和教学上。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业界共编写出版了20多套小学科学教材,在借鉴国外经验、满足社会需求、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对当前的小学科学课程和教材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清末1904年学部颁布的《奏学堂章程》中,无论是小学还是高等小学,都有专门的科目;到1911《二级小学章程修改》删除了小学格致部。民国初年,教育部颁布法案,规定各级学校的课程,包括小学科学课。第一次是1912,1年6月的《普通教育临时课程标准》,规定小学学习四年,但没有理科课程。大专、小学学习4年,开设博物、物理、化学,酌情增加农科或工科。第二次是1912年9月颁布的小学令,规定高等小学学习三年,开设理科课程,男子选修农科,或“由缺变商”。第三次是7月份的全国校令和高等小学令,1915,小学理科课程不变。

民国初年的中小学每学年分为三个学期。因为第一学期最长,第二、三学期较短,所以大部分理科教材都是六册,即每学年第一学期用一册,第二、三学期用一册。每本书一般由封面、扉页、编辑效果、目录、正文、版权页和广告页组成。文本是竖排的,打印的,用停顿、句号和点号标点。本文中的单词和术语用点标记。总的来说,民国初年的小学科学教科书有以下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