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1)一年期意外身故/伤残/烧烫伤综合意外险: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伤残/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伤残/烧烫伤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并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部分,以及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支付医疗保险费;住院延误津贴: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延误津贴每日金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时间为限。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每日金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时间为限。(二)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身故或遭受意外伤害的,由保险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