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河池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教师资格机构和权限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河池市教育局认定。
第二,时间安排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2021下半年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65438+2月1日。
(二)请各县(区)认可机构于2021 10前在系统中设置本地认可方案,设置现场确认认可的时间段,其中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告。
第三,认定对象的范围
在河池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河池市户籍;
(2)持有河池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河池市202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四)持有河池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有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应当向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
(5)驻河池市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四、鉴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申请人为2021公费师范生或教育学研究生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当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要成为合格的幼师,应该具有幼师或以上学历。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这些毕业生所属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能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标准。其中,申请非汉语科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时户籍和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的,可以具有普通话三级水平。
(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动词 (verb的缩写)识别过程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站门户”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验证,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名册和电子证书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超过6544)。
申请人选择认可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进行把关:一是户籍所在地(河池户籍申请人选择此项);二是居住地(必须申领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填写驻地);第三是学校所在地(只针对正在读大学和研究生的学生)。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要注意: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户籍或居住证在河池市辖区内。选择河池市教育局设置的确认点: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有效期内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
(2)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应认可机构网站发布的确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检查和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不戴帽子或头饰)正面彩色白底证书照片1张,其中要求能看到人的耳朵轮廓,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注册系统分配的姓名和8位注册号码,以申请教师资格证。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完全一致(与上一版相同)。
3.根据以下情况(1)至(5),提交与本人实际对应的材料:
(1)户籍是河池市。已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个人页);
(2)非河池市户籍但持有河池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毕业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河池市就读的学生、研究生需提供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及之前已在报考点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1份加盖学校公章的该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学实践鉴定等证明材料;
(4)驻河池市的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属单位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4.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1)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申请河池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申请河池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含在河池市就读、在研学生)可就近选择以下任一指定体检医院:河池市11县(区)人民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3)相关医院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进行体检(见附件2)。申请人领取体检结果时,体检表必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直接在本文件附件1打印,或在河池市教育局网站下载。路径如下:登录广西河池市教育局网站(),在“网上办事”平台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然后点击页面最右侧的“办理材料及目录”,点击对应的“空白附件”下载,双面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为“已核实”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实学历信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Xuexin.com申请),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合格证书,2021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3)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自申请期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评审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损失自负。
一些认证机构提供邮件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注册时选择。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的时间、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可机构发布的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区)要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提交材料现场审批及确认工作相关事宜。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河池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现场材料审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县(区)教育局安排,以县(区)教育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为准。详情请咨询县(区)教育局(金城江教育局:2106609,宜州市教育局:365438)。环江教育局:8820775,南丹教育局:7238547,天峨教育局:7871497,东兰教育局:6333717,巴马教育局:6217733,凤山教育局:6821793。
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交材料现场审批和确认工作相关事宜。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河池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的材料: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无差别全科执业受理窗口21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
交通指南:在金城江区乘坐5路、8路公交车,在老年大学站下车,在肯旺桥(5号桥)西侧向北走350米,即可到达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查验、审核材料的时间为:2021、12、1至12、3、12、6、7;审批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不含周六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九。其他人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联系人:唐炳焕、廖秀勇。联系电话:0778-2109325。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相关文件(GJ[2002]154号、GJ[2065 438+00]34号、GJ[2065 438+06]38号)。
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2021〕44号)
河池市教育局
2021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