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有户口要求吗?

有要求,一般是县城的户籍。详情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省计划培训农村小学通用型教师2500人,其中初中2000人,高中500人。各县(市、区)培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我省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法规,让广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指导通过初审的考生填报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6日8: 00至6月27日17,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报名点;中考考生在6月29日至7月15(具体时间由各市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原籍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每个学生原籍的县级教育部门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对面试对象的要求(符合人选和条件,已填报本省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等等。其中,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将于6月29日12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将于各市规定的中考志愿填报完成后2日内发布。

2.组织面试。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将面试结论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各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3)签订协议。协议的签订由原籍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高校合作参与。

1.确定建议列表。面试成绩无疑有差异后,由原籍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通过面试并持有本县户籍的考生中,拟定等额在本县签订协议的建议名单, 根据本县高考(中考)招生来源数量,遵循考生自愿提前录取的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 如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自愿放弃,其空缺按上述办法递补。拟定建议清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协议的签署。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同意,全体生源县级教育部门公布2016年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及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订协议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资格。

(4)录取。2016开始,中考录取提前加分。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各市将提前完善录取制度,开发配套的招生和管理系统。实行事权不变原则,高中起点本科教育招生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培养机构根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高考录取程序提前分批办理录取手续;本市负责初中专科学历招生,培养机构根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提前分批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

三。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不按规定政策、程序和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责任。